[文化]冬眠


(作者:朱旭)一个结论:冬天适合睡觉。

  在姥姥家,士可不洗脸,不可不泡脚。作为晚安仪式的揭幕式,水温决定着一次泡脚的成功或失败。姥姥传承下来的水温,绝不是“妈妈,洗脚”公益广告里的温度,一看到水花从盆里溅起到小男孩的眼睛里,他却没有哀嚎一声,腾空跃起时,我们就知道这洗脚水:凉了。

  在姥姥家,泡脚实际上是烫脚,我们得把脚横平竖直地放在水盆上犹豫一会,拿出为此皮开肉绽的慷慨气魄,把脚稍稍往下降低一点,在一声“噢噢噢太烫了!”的大叫中,迅速收回脚,如此反复几次,最后,终于找到一个可以勉强承受的平衡点,憋得双颊通红,把脚实实在在的蹬在盆底,长长舒一口气。

  经历了这么一串长征式的历练,才能收获两只红彤彤湿漉漉的晚安小脚,酥酥麻麻的舒畅感伴人入睡,在梦里,我是风火轮唯一的主人。

  被子的处理也至关紧要。把一个花里胡哨的棉被卷成一个适宜人类居住的被窝有两种方式,其方式可以根据躺进被子前和躺进被子后来选择。躺进被子前,我们需要把被子三面封口,只留下钻进去的一个小洞;躺进被子后,我们需要逐次抬起两边的胯骨,把被子的边缘折到背后,最后,猛地翘起腿,把被子的下缘也压在小腿的底面。

  整个过程完成后,这个被窝应当形成一个完美的,规整的春卷。当你的春卷足够紧绷时,你甚至可以享受到一种来自古埃及的束缚的乐趣,不过第二天一早,它就会像被筷子夹碎一般没有规矩地散开了。

  接下来,我和姐姐会心照不宣地从被窝里伸出穿着薄睡衣的手探向床头的零食,大嚼特嚼起来。没有什么比晚安零食更能安抚人心的了,除了——接下来,我们会头对着头,胳膊抵着胳膊,就着昏黄的灯光和旺盛的炉火,趴在绣花的被窝里看美人画片儿:在一堆图片里选出最喜欢的长相,一边嚼着“排叉”和“江米条”,一边偷乐。

  直到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人撑不住了,倒在枕头上昏昏欲睡,另一个人再趿拉着拖鞋,轻手轻脚地把灯关上。

 “啪。”

  这就是我喜欢的睡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