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接收2020届推免生工作,加强科学选拔,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公平公正,根据我校接收2020届推免生章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院在新闻传播学、设计学、环境规划与设计3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和艺术设计MFA专业学位接收推免生34人,学制3年。具体见下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2020届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
合 计 |
34 |
学术型合计 |
24 |
专业学位合计 |
10 |
050300 |
新闻传播学 |
5 |
0776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5 |
130500 |
设计学 |
14 |
135108 |
艺术设计 |
10 |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 申请人本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 符合我校接收推免生条件的申请者,在同等情况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选拔:
1)在CSCD、CSSCI刊物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者;
2)申获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者;
3)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国家级协会、学会主办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者;全国美术作品展优秀奖;获国际设计大赛(Red Dot、iF、IDEA等)奖项者;
4)被评为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者。
三、复试安排
1.学生需在2019年9月15日24:00前通过邮箱yjs21@cug.edu.cn向我院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具体要求见附录一。
2. 复试对象及时间安排
1)复试对象
(1)本校、外校预报名的所有具有推免资格的推荐免试生;
(2)未参加此次复试而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直接选报我院的推免生,参加学院第二批面试。
2)复试时间
(1)9月16日18:00前我院根据申报材料,择优选拔,并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分批次电话或邮件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学生请及时确认复试、安排行程。
(2)武汉市生源的复试安排在9月21日上午9:00开始,复试将采用面试的形式,复试时推免生需携带相关纸质材料(见附录二)。
(3)武汉市以外的生源,复试采用网络面试的形式。
第一次网络面试时间:2019年9月21日下午2:30,第二次网络面试时间:2019年10月8日下午2:30。
3. 复试形式和内容。
(1)主要形式
复试采用面试、实践环节考核等多种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以及科研创新潜质,一般不少于15分钟。
(2)主要内容
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实践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四、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 学生申请。申请人必须在2019年9月28日中午10:00前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 学校发出复试及录取通知通知。
(1)已经参加第一次网络面试的同学,我院会在2019年9月28日12:00前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9月28日15:00前接受复试通知。
(2)未参加第一次网络面试的同学,根据学生申请情况我院会在一个工作日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一个工作日内接受复试通知。
3. 确定录取名单。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学术背景、复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1个工作日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学院可取消其待录取资格。复试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列入待录取名单。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正式录取名单,不再参加统考。
五、学费及奖助学金
1.学费
学术学位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艺术设计(MFA)专业学位为16000元/年。
2.奖助学金
(1)学业奖学金: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人.年。所有推免硕士生第一年享受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以后每年根据学习成绩、科研表现等情况动态评定。
(2)学校设有研究生各类奖学金及“助教”、“助管”、“助研”岗位,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六、录取
1.复试成绩
复试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2.录取规则
根据我院各专业(方向)推免生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推免生录取名单。
七、信息公示公开
1. 我校将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接收推免生章程、推免生招生目录、复试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全部信息,同时按教育部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开。
2. 拟录取名单除在学院公示外,还将全校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 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 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 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7-67883476,梁老师邮箱:yjs21@cug.edu.cn
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7-67885153,邮箱:yzb@cug.edu.cn
校纪委、监察处 电话:027-67884345,邮箱:jdtao@cug.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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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2日
附录一:
9月15日24:00前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提交要求
1. 提交电子邮箱:yjs21@cug.edu.cn
2. 提交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包括拟申报专业和研究方向)、作品集、外语能力、发表论文、获奖等证书、成绩单。(详见附录二)
3. 提交方式:15M 以内压缩包,以“学校-专业-姓名”命名,通过超大附件发送。
4. 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不能替代推免服务系统的任何操作流程和环节,是否录取均以推免服务系统操作为准。
附录二:
参加面试须携带以下纸质材料:
1. 个人陈述,A4 纸黑白打印 1 页,5 份(陈述个人想法和对我院相关研究兴趣或方向的认识);
2. 个人简历,A4 纸黑白打印 1 页,5 份(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或研究经历、专业或社会实践经历、以及相关成果等客观信息和条件);
3. 作品集,打印装订成册,1 份(建议选择有代表性的作品;非独立完成作品须在显著位置说明共同完成人和本人的分工);
4. 外语能力水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雅思、托福、GMAT、GRE等);
5. 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和论文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期刊文章、封面、封底、目录);
6. 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7. 成绩单原件(盖学校教务红章,密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