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赵冰院长邀请,全国艺术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艺术设计专业分委员会委员陈汗青教授莅临我院,就MFA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并和学院MFA导师及院领导进行座谈。此次MFA评估为专项评估,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国艺术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3月份将由授权点单位提交自评报告。公示后将有20%的单位接受抽查,最后确定“合格”或“不合格”。评估结果将于11月30日前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